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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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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篇日記

1985年5月24日

左邊額頭還是有點痛,不知道等下能不能睡得著覺。

雖然之前已經擦了藥,也用熱水敷過了,但是額頭上的腫包好像還沒消下去。

盡管每天要去上學,但是對我來說,生活似乎沒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多了差不多四個小時的所謂的‘交朋友’時間。

我的父母依舊是在我醒來之前就會出門,現在還要加上安娜,她也去上班了。我起床後,吃完艾麗莎準備的早餐,之後就會被她送到學校去。

然後和其他人一起玩上兩個小時,準時吃完午餐,睡個午覺,起來再呆一個半小時,就可以回家了。

其實我不該寫的這麽詳細啰嗦,這個流程上學第一天我就已經在日記裏記下來了。

當然當然,我這麽啰嗦也是有理由的,因為今天我的社交網絡名單出現了變化。

上學的時候,自然會新認識了很多人,不過他們的自我介紹大多數都不全,也沒有朝著我笑,因此我的名單根本沒有把他們記錄下來。

所以第二天我就把他們忘了。

名單只記錄下來了老師和一位很害羞的男孩子。

這個男孩子是我第一個同齡朋友,不過前兩天我已經寫他寫的夠多了,今天就不多寫了。

因為記不住人的事情,我在幼兒園裏的交朋友的過程並不順利,安娜曾經想要向老師解釋,不過我沒同意。

交朋友本來就是需要微笑和自我介紹,這是正常流程,不然怎麽能算朋友呢。

既然不算是朋友,那忘記也不是什麽大事。反正就算記住了那些人,也沒有什麽價值,不過是浪費我的記憶容量。

在日記裏寫下他們的名字把他們記住?我不會去做那種蠢事的。

雖然很困難,但是我的社交網絡名單在今天,終於湊足了十個人。

然後它發生了變化。

名單上的人,除了姓名、頭像、與我的關系外,還多了一些其他信息。有年齡,工作,背後一些人際關系等等,都是我聽過或者看過的信息,不需要記錄,它們就會自動更新。

除此以外,還有很特別的一項,就是印象標簽,這個標簽大多數都是我對這個人印象,也有其他人對這個人的評價。

比如安娜姨媽,她的標簽就是溫柔、善良、細心、喜歡籃球、情感軟弱、母愛泛濫。

溫柔、善良、細心、喜歡籃球是我的印象標簽,而情感軟弱則是我母親對她的評價,母愛泛濫是艾麗莎與安娜開的玩笑,只是安娜自己也承認了。

她說兒科醫生大多有些母愛泛濫。

唔,我覺得醫生也是個不錯的職業,可以列為將來的職業考量。

雖然我覺得這個印象標簽功能沒什麽作用,但是我對我的社交網絡並沒有操作權限,它長什麽樣子也沒問過我的意見。

不過,它如果哪天真的開口問我的意見,我可能第一個反應就是去做手術看看能不能把這東西從我腦袋裏取出來。

誰腦袋裏多個會思考的東西,都會不安心的。

幼兒班裏的同學今天又笑話我回答不了老師的問題了。

再次強調,我不是傻子。

我只是忘記把老師放學後留的問題寫到日記裏。

人總有犯錯誤的時候。

本來我是不打算把這些不開心的事情記在日記裏的,但是我覺得有必要避免下一次犯錯,所以終歸還是保留下來。

哎,人生誰能總是開開心心呢,犯錯也是一種資本和成長嘛。

好吧,我今天被喊家長了。

這裏我不得不提到我第一個朋友。

他是個笑起來很害羞的男孩兒,有一頭栗色小卷毛,長相讓人看的很舒服,就是有些瘦弱,還戴了個黑框視力矯正眼鏡,遮住了他半張臉。

我比他高了2厘米。

這很重要。

聽我的朋友說,他的媽媽是教授,就是老師,和伊芙蕾雅小姐一樣。

伊芙蕾雅小姐是我幼兒班的老師。

不過他媽媽為了照顧他,已經不去上班了。

比我母親好多了。

露西婭是個事業心很重的人,還特別喜歡交際活動,我睡覺之前幾乎都見不到她,只有在雙休日的時候才能碰上一面,有機會說上幾句話。

可能是因為我這個朋友的媽媽是教授,他的記憶力又比我好上那麽一點,所以他認字認得很多,還看過不少書。

他的記憶力真的只比我好那麽一點點。他看一遍能夠記住,我抄一遍能記住,這中間差不了多少。

也就是我比他多花點時間而已。

如果說我是個記憶方式有些奇怪的普通人,那麽我的這個朋友就是說話有些奇怪的普通人。

我說他說話奇怪就是因為他大概知道的比較多,所以每次遇到問題,喜歡把有一點點的相關內容全都背出來。

除了我很快接受了他的話嘮外,幼兒班裏的同學都很討厭他這種說話方式的。

我告訴他這件事,他有些傷心沮喪,卻改不掉。

哎,他一緊張就這樣,天生的。

只是,這也是今天發生事情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課的時候,伊芙蕾雅小姐讓斯潘塞覆述一次三只小豬的故事,結果他用一種堪比錄音機快進的語速,把三只小豬那本童話書背誦了一遍,還附帶上了前言的作者背景介紹以及兩篇童話作品分析。

真不知道他哪裏看來的。

全班包括伊芙蕾雅小姐都呆住了。

雖然伊芙蕾雅小姐事後補救,狠狠誇獎了他,但是其他人可不買賬。

自由活動的時候,有幾個我今天剛記住了臉、明天註定要忘記的同學去嘲笑他了。

我當然要去維護朋友。別看那幾個嘲笑別人的家夥好像很厲害,實際上論吵架,他們可說不過我。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說不過我,就推了我朋友一把,還嘲笑我是個傻子。

我說過,我不是傻子。

本大爺未來可是要做拯救人類那種英雄的男人,哪裏能忍今天這種氣。

然後我被喊家長了。

因為打架。

今天是我那個存在感不怎麽凸顯的父親把我接回家的。

我的父親名為尤利塞斯·奧爾德裏奇,脾氣不太好,是個律師。

不過聽露西婭話裏的意思,他因為脾氣不好,控制不了情緒,所以案子的勝率並不高,在律師事務所裏話語權越來越低,最後只能‘偷偷躲在工具倉庫裏擺弄他的小玩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愛好,雖然我的父親愛好有些奇特,但是除了偶爾擔憂他的審美觀外,我還是一直都很尊重他的喜好的。

他喜歡雕塑,不過他雕刻出來的東西都很醜,常常缺胳膊少腿。

不是斷臂維納斯那種,而是一些碎裂痕跡很嚴重的缺損,甚至為了追求所謂的藝術美感,他會在雕塑上繪制一些配色很醜各種深淺不一的紅色圖案。

他的審美與正常人差距有點大。

寫到我這位父親,左邊額頭就更痛了。

不過我忍得住。

額頭上的傷可是我今天的勳章,一個打四個,不掛點彩是不可能的。

說今天不寫我那個朋友的,卻不知不覺又寫了很多。

可能這就是朋友吧。

我決定明天去幼兒班的時候,要去教教他,什麽叫做吃什麽都不能吃虧,我和別人打架的時候,他居然拉著我不讓打。

小笨蛋。

唔,不過他那麽瘦,將來真動手,吃虧的可能是他自己。

但是,身為我這個未來英雄的好朋友,怎麽可以被人欺負了不還手呢,以後一定要拉著他多鍛煉。

還有還有,剛才忘記寫了。我不得不打開燈,從床上悄悄爬起來。

我的這個朋友,叫做斯潘塞·瑞德,有個曾經教古代文學的教授媽媽,和我父親不一樣的成功律師爸爸。

他喜歡讀書,喜歡說話不喘氣,還喜歡很無辜的看著你。

不喜歡運動,不喜歡打架,不喜歡和我一起抄字典。

煩死了,如果明天這些我忘記了,說不定他又要在我耳邊重覆個三四遍,念的我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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